【东凯】他在睡梦中

黑体大写加粗的RPS。

他哥第一人称视角。单身设定。

时间线混乱,求各位莫深究。

所有的错所有的锅都是我的,和我吃完就很high的止痛药的。

我坚信世间存在一种关系一种状态,只属于这两个人。

难以定义,难以复制,难以忘记。

(一定要看到最后!不是刀!不是刀!不是刀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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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我又做了那个梦。

梦里的地方我从未去过,却是特别的熟悉。漫天的大雾下是红色的木质小屋,窗框上斑驳的痕迹;门前的栈道弯弯曲曲通到湖里,码头上拴着一艘小皮筏。湖边是郁郁苍苍的树林,我想要置身其中,但一步都迈不动。只能站在原地,恍恍惚惚听到随着雾气从树林里飘出来的一声,“大哥。”

大哥。

这声呼唤逼迫我睁开眼睛,这才发现连床头的台灯都没有关我就睡过去了,黄色的光线激得我皱紧眉头。掀开被子起身,剧组酒店空荡的大床我只占了一个边。这段时间我瘦了很多,大家都纷纷表示程皓的身板只剩下了明楼的二分之一,问我是怎么减下来的。

做这行可不就是这样,管你是大腕儿还是小催,什么时间什么身材全凭导演的一句话。现在回想起自己170斤的那几个月,除了因为短时间增重而隐隐作痛的膝盖,竟全都是他躺在我身边,抱怨酒店的床不够宽,我的身材太占地方;难得不拍夜戏能睡个囫囵觉的晚上,他被挤得半个身子都挂在床外,早晨醒来时腿都没了知觉。

当然也不都是抱怨。上海的冬天湿冷,这个武汉人在北京过了十年,竟是也赖上了蒸腾干燥的暖气片,连房间里的暖风空调都觉得不管用。他躲在潮乎乎的被子里,手脚冰凉地往我肚皮上贴。我把手伸下去,一点点给他揉开穿太久皮鞋而僵硬的脚趾,按摩他脚后跟的筋络。被捂得舒服了,他竟得寸进尺轻轻踹我当时有些软绵绵的肚子,嘴里不知好歹,“这么多肉,还好意思叫毒蛇,我看叫肥蟒算了。”

当我人生中第一次经历迷妹接机,瞥见有人举着“蟒蟒”的手牌时,天知道我忍了多久才没有咧着嘴笑出来。

最初听到这个可爱的称呼时,我还只是一个世界上最平凡,最普通,沉浸在当头泼下般爱情里的中年男人。除了叼住那双嬉笑怒骂的薄唇,让他所有的话语都变成呜咽和呻//吟,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恰当的事情可以做。那几个月我的morning call不是冰冷的闹钟和前台的电话,而是他用那后来迷倒了万千雌性哺乳动物的低音炮,在我的耳边一遍一遍唱。

我多想摇醒你,告诉你我有多么爱你呀

我多想留下来,永远在你枕边啊,日夜陪你欢愉呀

情人啊看着我,就这样绝情的老去啊

被黏黏糊糊的歌声吵醒,迷瞪瞪看到的一定是那颗枕在我胸口毛茸茸的脑袋,和他头顶新冒出来的白头发。那时候他长一根就让我给他拔一根,咬着毛巾疼得眼泪直流也必须要拔。现在我看着他发在微博上的自拍,鬓边的白发要生拔,估计直接就薅秃了。

我刚刚认识他的时候,他大夏天穿着厚厚的红衣华服,撸起两只袖子露出白生生的胳膊跟我握手,一双大眼睛里全是跳跃的阳光。他蹦蹦哒哒过来,一点儿都没被我盛名在外的臭脾气吓到:“师哥好,我03级的,估计咱俩在校门口擦肩而过来着。”

那时候他还不到32岁,现在他马上就要35了。

我以前总说,这人啊,2岁和5岁不可同日而语,82和85千差万别。可32和35,42和45,就很难感受到时间在人体上,坚不可摧的作用。

可眼看着他这几年的变化,我错得简直离谱。

他在舞台上穿着黑色的燕尾服,用细白的手指握住话筒对着镜头唱 ”时间是怎么样爬过我的皮肤,只有我自己最清楚。”

我的手指抚过屏幕上,他簇起的眉头。

我看着你,你看着我。我们就这样,绝情的老去了。

 

2.

我当然知道梦里的那个地方。

彼时他刚从美工手里拿到那幅成品画,仔仔细细在画架上放好,还有模有样调整画架的角度和高低。我在旁边端详着那瓶香槟,居然还真有个1939年出品的标签。他凑过来,吊起一双眉眼看着我,假装拿起酒瓶上下摇。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慌,头脑发热,几乎本能一般用长胳膊把他圈在怀里,生怕他那样子被谁看了去。

手指无意间触碰到他的胸口,布料好像着了火。

准备开拍时我心口的动荡都没消下去,只能让自己全神贯注盯着那幅画。他还和我开玩笑,湖畔旁,树林边,静等让蚊子咬死。这种地方,大哥你还是自己住去吧。

是的,那三个月,戏里戏外,人前人后,他都叫我大哥。 

那不是我和他的相识,是我和他的相知。也许那段日子太过美妙绝伦,以至于我任何时候再梦到他,永远是二八分的“汉奸头”,笔挺的衬衫西裤马甲,一双盛满水的大眼睛看向我,用各种语气喊我大哥,喊我先生。那时的他远没有现在那么瘦。我和他对一些轻松愉快的戏,偶尔竟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些许童真。

面前站着的,似乎是我臆想中的小阿诚。

我有点恍惚,就像是和他认识了很多年,像被他用这种全心全意,毫无防备的目光看了一辈子。

我有个发小,一个满身优点的山东姑娘。她上初三的时候,在学校看到一个高一的男生打球,登时就像被闪电击中。不管不顾抄起一瓶矿泉水就冲上去,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儿一女。我们最近的一次聊天,她说不管什么情况下梦到老公,永远是穿着校服的十六岁少年。就跟这么多年在他身边,日子都白过了一样。

我磕掉指尖的烟灰,鄙视她拙劣的秀恩爱手法。

其实我也一样。 就算看过多少回穿他着高定礼服,星光熠熠的样子。午夜梦回,让我在黑暗中不自觉地抓住空气的,仍然是他在红烛前拿着电话,回头抛给我的那个眼神。

“他会扒了我的皮的。”

任谁被这样注视过一回,怕是这颗心,再也装不下其他。


3.

我靠在床头,点着一根烟。凌晨四点半,我已经丢失了今天的睡眠。

手边的柜子上永远有一瓶水,是和他一起拍戏那三个月养成的习惯。他半夜经常被渴醒,练就一身睡着觉喝水的技能。我敦敦敦干完剩下的半瓶,穷极无聊打开电视,竟是一眼看见了他。

某个地方台的深夜剧场又在播那部戏。屏幕上的我们相对而坐,他赤裸的肩膀上被缠了很多奇形怪状的绷带。我一次次倾身向前,把他半个身子虚虚拢进怀里。只有我一个人,能看清他泛红的脖子上,一片片的鸡皮疙瘩。

这场戏之前,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互相撩拨和试探,可谁都没有跨出去一步。我肖想他的板正衬衫下的皮肤,他被包裹在裤子里的长腿,和被他的小舌头,时时浸润的嘴唇。

那一定是世界上,最甜的蜜糖。

有些时候,我们会默契地躲在连花絮摄影师都照不到的角落一起抽烟。肩膀挨着肩膀,或者脚尖顶着脚尖。我听着他清浅的呼吸,闻着他身上烟味混着体香,只想把他摁在墙上欺负个够。

直到那个深夜,收工已经快十二点。更衣室只剩我们两个,他对着镜子和那身绷带缠斗不休。我换好运动裤,拿起一把裁缝剪,走到他的身后。

“别动。”

白色的布料应声而落,他挺直的脊背,瘦削的双肩,完全暴露在我眼前。

我肖想了许久,原来是这样的景色。

他在冰冷的空气里瑟缩一下,往后退一步,情不自禁贴过来。又在屁//股挨上我身前的瞬间,立马弹开。

柔软的运动裤遮不住任何秘密,我已经硬得吓到他。

看他摔门而去的背影。完蛋,这回连熟人都没得做了。

我踉踉跄跄走回酒店,脑子里全都是明天再见到他时,应该说些什么。可一抬头,那个人正等在我的房间门口。羽绒服没怎么拉好,修长的脖颈从领口露出来,一片粉红。

他是来打架的?

我盯着那两条锁骨出神。他上前一步,手指勾住我的后脑,声音就像来自遥远的外太空。

“硬得舒服吗?”

微微低头,我轻松捕获了那两片水光潋滟的嘴唇,果然甜得像蜜糖。

刷卡开门,羽绒服被剥//落的那么理所应当。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眼神的交汇,身体的碰触,一时间全部涌上来,变成这场悉心交付,最激昂的前奏。

我拿出所有的克制,让自己尽量小心翼翼。他躺在床上,两条腿缠着我的腰,扬起脖子痛快地喊。动得狠了要叫停停停;动得慢了,还要扭着身子表达不满。

我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笑,真是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。

结束后他没有离开,枕着我的胳膊睡过去,我顺势收紧怀抱。并不宽敞的大床,总算等来了另一半的温度。

我杀青那天,他开车送我到虹桥机场。就像戏里演过的无数次那样,他从驾驶座下来,为我打开车门。

“大哥,保重。”

我伸手揉他的头毛,“北京见。”

他低下头,耳尖泛红,却是什么也没说。

我推着箱子走进去,冷风呼呼吹。他两道目光在我背后留下灼热的触感,却是怎么也散不掉。

我们俩一个比一个清楚。大梦一场,是该醒了。

 

4.

我盯着电视发呆,直到手机上六点的闹铃开始叮铃铃地响。闹钟对我也就是个摆设,我都不知道有多久没睡到过天亮了。

我走到浴室门口打算洗个澡,一眼瞥见了门口那双红底鞋。

我对红底鞋的偏爱从不掩饰,有一阵家里的鞋柜简直遭了秧。这双Charlie Me我特别的爱穿,一是舒服,二是鞋底上方那一圈红色的线条,总能让我想起来他最喜欢的GTI。

我问过他喜欢什么车,他歪着脑袋想了想,说是大众GTI,一定得是黑色的。我拿手机查了查,二十来万的小钢炮,也没什么特别的啊。他凑过来指着车头上那道红色的线条,“看,烈焰红唇。”

去年年底,我第一次看到这双鞋,就想起了这四个字,烈焰红唇。

我要了两双。另一双43码的,我拜托共同的朋友捎给他,特地嘱咐别说是我送的。

朋友有些吃惊,“我还当你们俩结下了什么深仇大恨呢。”我呸一声,“你也不看我俩有没有那个时间。” 

没几天他就收到了鞋,微信通知栏难得显示了那个名字。

“不用拷问也知道是你送的。谢谢你的GTI。”

我擦擦手心的汗,“不客气。”

他回了一个戴着墨镜的小黄脸。

以他现在有钱的程度,买宾利都是捎带手的事情。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,那辆不起眼的小破车还在他心里。

那我呢,我还在你心里吗。

我们的关系,哪有被人猜测的那么尺水丈波。那部戏杀青后我们被捆在一起,北京,长沙,上海,成都,并肩而立对着闪光灯,疯狂地赚尖叫,刷流量。等了十多年,我们总算对自己的事业有了交代。我看着强光下他汗湿的鬓角,心里的骄傲就快满溢。

看,这是我十年磨一剑的小师弟。

这是我要保护的人。

这也是我爱的人。

可最后一句话,我从未有机会说出口。

我还记得在宝格丽看戒指那天,回到酒店等电梯,他递给我一个包装盒,打开是一对袖扣。银色光洁表面上一道深蓝色的装饰,漂亮得不得了。

我用大拇指摩挲,抬头看着他笑,“我还以为你会送我那个三圈儿的戒指。”他愣怔一下,什么都没说,大眼睛里全是水汽。

我把小盒子收进口袋,“我会等到那天的,对不对。”

尖叫声从大堂的方向涌过来。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,他用力捏两下我的手,意思是,“会的。”

那部戏杀青后,我们自觉保持合适的距离。两个人身体的交缠会产生无比亲密的气场,这对于时时处于镁光灯和手机镜头下的我们,无疑是大写的危险。每次在微博上搜索浏览当天活动的照片,我都得在心里长叹一声,爱这东西,比他妈咳嗽和贫穷,难以隐藏太多了。

如果有止咳药水那样的玩意儿,能我暂时掩盖对他的迷恋。我也许就不用每次和他站在同一个舞台上时,都那么的战战兢兢。

那天在北京,主持人加上同组的好朋友们起哄让我们表演情丝绕。他没什么犹豫,像以往无数次那样跳到我身上。发胶味,香水味,体重,甚至力度,还有耳边的盒盒盒盒,我全都在梦里回味过千百遍。天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,才没有让两只手,托住他的屁//股。

我抱着他转了好几个圈,发自肺腑地哈哈大笑。我不知道那一刻,天底下还有没有比我更幸福的人。

我们的工作逐渐停不下来,一部戏接着一部戏拍。忙碌让我们几乎不通话,偶尔发发微信。我特别高兴看他走向大荧幕,碰到好的导演好的剧本,即使被剃成了猕猴桃,脸上也满是欢喜和雀跃。他换发型进组那天,还特意破天荒发了张自拍给我。短短的头毛,蓄起来的胡茬,配着脏兮兮的小脸。

“再见估计不敢认了吧?”

我摸了摸那张照片,回复两个字,“好看”

什么时候能再见?我都想不起来到底有多久,都没有看到你,没有触碰到你了。

把手机放进口袋里之前,我趁着没人注意,偷偷吻了一下手机屏幕。

 

5.

洗好澡从浴室出来,我站在窗前擦头发。四月底的北京,六点多天还是漆黑的。我在暗色里点燃一根烟,有一搭没一搭看着早间新闻。手机屏幕上塞满了未读消息,未接来电,可没有一条是来自他的。

我打开微信,往下划了很久才找到和他的对话框,时间停在半月以前,他告诉我,上部电影票房破三亿了,新电影也杀青了,要好好养头毛。

我回复的是,“好好吃饭,看你瘦的,眼睛都没神了,别以为年轻就不生病。”

他照例回了一个大大的白眼。

我打开微博随便看看,刷到他新发的那条,手机差点摔到地上。

怎么就生病了呢?怎么就要静养了呢?没人比我知道他是个多能扛的主儿,三九天三伏天,风里来雨里去,从没在人前垮过半分钟。这都得跟家歇着了,得难受到什么份儿上啊?!

我急得在屋里转悠,好不容易挨到大家都起床的点儿,一个电话打给了上次帮我捎鞋的那哥们儿。

挂了电话我长舒一口气,人就跟北京养着呢。没住院,哪儿也没去,就跟家窝着。

我不敢打给他,试着发了个微信。“疼不疼?”

没想到他回得很快,“不疼。别担心。”

我靠在酒店的落地窗前,看着整个城市一点点的苏醒。想想他这段时间可能经历的痛,我恨不能抬手给自己一个嘴巴。

盛世之下,人如蝼蚁,命如草芥。生活已经如此的艰难,我怎么就不能,试着去抓住他?

我重新拿起手机,“我能不能去看看你。”

屏幕上那个“对方正在输入”几乎要把我折磨死,终于我看到了一个定位,和一个字,“好。”

谢天谢地。

不知道他在病中有没有什么忌口,我只能拎了一盒他最爱吃的美国车厘子,站在他家的电梯里,一个劲儿地大喘气。门一打开,他披了一件外衣,斜斜地靠在玄关,等着我。

这一步跨出去,我们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。

谁他妈需要回头路,只要他愿意,我就是要和他一条道走到黑。我心甘情愿,去当那个亡命之徒。

干这一行,注定要牺牲健康,牺牲自由。再让自己错过他,我来到人世走一遭,还有什么意思?

我走到他面前,揉了揉他新长出来的头毛。“你还爱吃车厘子吗?”

他看着我笑,笑着笑着,眼睛就变得雾蒙蒙。

他接过小袋子,放在门口的鞋柜上。闭起眼睛,任由我紧紧把他圈在怀里。

“哥。”他的鼻音还是很重。“我好疼啊。”

我上上下下摩挲他的后背,“哪里疼?”

他用额头顶着我的颈窝,“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儿,都疼。”

我吻他的头发和耳朵,“现在有没有好点?”

他蹭蹭脸,“嗯。一点儿都不疼了。”

我抱着他笑,“你是我的病,我是你的药。”

他不服,扬起脸看着我,“我怎么就是你的病啦?”

我凑过去轻吻他的唇角,那里还残留着药汁的苦涩。“你不是我的病,你是我的命。”

他的身姿像挺拔的青松,笑容像盛放的玫瑰,“那还用说。”

我用心感受着怀里的温度,颈边热腾腾的呼吸。我们就在门口抱着,晃着,甚至都舍不得松手去开门。

“我好爱你。”

北京都快进入盛夏。可我的春天,才终于来了。

“我也好爱你。”

---------------全文完---------------


2017-07-24东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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